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期)

  新闻资讯     |      2024-03-09 13:25

  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期)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谷满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鄞州明楼阿火小吃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江北姚婷婷食品批发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江北范恒远食品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江北陈小林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北仑区小港优联食品超市销售的竹笋海带,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雷竞技RAYBET首页,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