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健康·生活--人民网

  新闻资讯     |      2024-06-12 05:48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健康·生活--人民网自2022年11月1日起,我国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公告,明确了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

  电子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持有商标)的企业。

  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申报缴纳消费税雷竞技RAYBET官网。因此,只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的企业不属于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