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竞技RAYBET首页网购电视买到“三无”产品商家被判三倍赔偿当下,网络购物已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重要渠道之一,市民在网购时遇到问题该如何维权?近日,记者从宜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一名消费者网购电视买到“三无”产品,商家最终被判三倍赔偿。
去年8月,宜阳县居民郭某在某网络店铺购买了一款110英寸的电视,型号标明为小米M1120,支付货款8500元。
郭某收到电视后,发现该电视与购买前所确认的小米品牌电视描述不符雷竞技RAYBET,且无生产厂家、合格证、生产日期。
郭某联系小米官方客服,经小米品牌售后服务部门鉴定,该电视“非小米官方产品”。郭某与该网络店铺工作人员协商,要求退货退款,由该网络店铺承担退货运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为此,郭某将该网络店铺诉至宜阳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购物款85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25500元,还要承担因本案产生的全部费用。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解除原告郭某与被告之间关于电视的买卖合同,被告退还原告货款8500元;原告退还被告所购电视,相应邮寄费用由被告凭据支付;被告向原告赔偿25500元。
法官介绍,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欺诈者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有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并且造成对方陷于判断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
在本案中,原告从被告处购买电视,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购买电视,被告在商品宣传和描述中未能履行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明知自己销售的商品为假冒产品仍谎称是正品进行销售,有隐瞒真实情况的故意,其行为构成消费者权益保中的欺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